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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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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提高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繁荣大学校园文化,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要求,结合学校高水平艺术团的现有结构及重点发展需要,特制定东华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1、符合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报考条件的高中毕业生。


  2、符合我校2019年上海、浙江招生专业选考科目的上海和浙江生源;


  其他省份生源:文科限江苏、安徽、山东和辽宁;理科为全国范围。


  3、思想品德优良,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良。


  二、招生项目


  民乐、声乐、舞蹈、键盘。


  1、民乐:招收笛子(吹奏)、二胡(拉弦)、打击乐。民乐为学校艺术团重点发展团队。


  2、声乐:招收美声男高音、男中音、女高音、女中音各声部,合唱为学校艺术团重点发展项目。


  3、舞蹈:招收古典民族舞。


  4、键盘:招收钢琴。钢琴为学校艺术团重点发展项目。


  三、拟招计划


  招生项目和各项目招生计划数如下,共计8名


招收类别招收项目拟定录取人数
民乐笛子1
二胡1
打击乐1
声乐男声2
女声1
键盘钢琴1

舞蹈

古典民族1



 

  四、报名办法


  1、考生可于即日起17:00至2019年1月24日17:00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报名平台(高水平艺术团)(http://gaokao.chsi.com.cn/gspystbm)进行网上报名,按报名系统要求在线填写报名申请表,随后保存并打印。打印的报名材料须经所在中学签署意见,并上传至报名系统等待我校审核。所有报名材料无须邮寄。


  2、经审核后我校将在报名网上公布初审结果。考生可于2019年1月25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审核通过者,请于2019年1月27日前缴费并确认考试。逾期未缴费并确认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2019年2月14日后请自行下载并打印测试证及有关测试要求。


  3、请考生于考试当天将经中学签字敲章的报名申请表及本人艺术特长获奖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等纸质材料交于考场报到处。


  五、测试安排


  1、测试内容:


  (1)民乐:准备高级以上程度的乐曲一首,(演奏总时间原则上控制在5分钟以内),视奏指定乐曲一首(五线谱)。


  (2)声乐:准备经典艺术歌曲或歌剧选曲一首(自带钢琴伴奏或自备伴奏带),视唱一首(五线谱二升、二降)。


  (3)舞蹈:准备舞蹈一个(限5分钟),模仿或即兴表演。


  (4)键盘:准备贝多芬、舒伯特、肖邦、李斯特、拉赫玛尼诺夫等作曲家大型奏鸣曲或相当程度的乐曲一首,莫斯考夫斯基及以上高级程度练习曲一首(二首曲目演奏总时间原则上控制在8分钟以内),视奏指定乐曲一首。


  注意:所有考生须严格按照测试内容及要求参与测试,声乐、器乐类测试须背谱演奏,视唱视奏均采用五线谱。


  2、测试时间:2019年2月17日(周日)。


  3、测试地点:东华大学延安路校区(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


  4、报名测试费:70元/人。


  六、选拔原则及优惠政策


  1、凡被确定为我校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求需达到我校在当地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应不低于当地一本线,上海和浙江除外);上海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求需达到上海市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10分以上(含10分);浙江省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求需达到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20分以上(含20分)。


  对于少数艺术团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可适度降低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需达到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


  在专业安排上根据我校在考生当地公布的招生专业,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满足其所填报的前二个专业志愿之一。志愿填报方式按考生所在省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对有统一组织高水平艺术团测试的省(区、市)的考生,还须取得所在省(区、市)的高水平艺术团相应的测试合格证。


  七、其他


  1、高水平艺术团员(艺术特长生)进入东华大学后,须按艺术特长生的培养计划,选修《艺术训练与实践》,获得该课程学分方能按时毕业。同时必须参加本校学生艺术团,完成其日常排练和有关演出。


  2、我校严格落实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程序公开、竞争公平、选拔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校内外及舆论监督。


  3、考生及所在中学应诚实守信,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4、本招生简章的解释权属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学校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882号


  邮编:200051


  招办电话:021-62379160(节假日休息)


  监督电话:021-67792259


  招生网址:http://zs.dhu.edu.cn



  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