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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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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和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丰富校园文艺生活,根据学校艺术团建设和发展的需要,中南大学2019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艺术团团员,具体办法公布如下。


中南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符合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艺术特长突出,文化成绩优良,身心健康,满足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的艺术特长条件和文化成绩条件者方可报名。


  考生须有较强的演奏技巧和视奏能力,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报考项目考级达到8级及以上。


  2.报考项目高中阶段在地市级及以上比赛获奖。


  3.中学阶段具备一年及以上乐团经历(须出具学校或乐团证明)。


  4.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特长生资格统一测试并合格。


  二、招生计划(共18人)


中南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注:未公布的项目不招生


  三、网上报名


  2019年1月8日—2019年1月13日,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stbm/)选择高水平艺术团进行报名,具体要求见系统。同时在中南大学高水平艺术团视频上传系统(http://join-zhaosheng.csu.edu.cn/gaoshuipingYST2019/index.aspx)上传表演视频。我校不接受纸质报名材料。


  1.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报送内容及要求


  (1)考生完成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报名后,下载打印填写完整的报名申请表,并由考生本人和所在中学在申请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


  (2)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双面)。


  (3)考生所获特长专业最高等级证书、高中以来参加市级及以上艺术比赛获奖证书、中学阶段乐团经历、艺术特长生资格测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4)高中以来期末考试成绩原始成绩单(含年级人数和排名情况),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学校公章。


  上传的照片(或扫描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网上报名信息及上传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和真实,否则申请无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个人的录取资格和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2.中南大学高水平艺术团视频上传系统报送内容及要求


  (1)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双面)。


  (2)个人表演视频,要求如下:


  ①视频格式限定MP4、AVI,时长在5分钟以内,视频大小不超过500M。


  ②视频为白色背景,使用一个单机固定机位,应从考生正面特写开始,拉至全景全身。


  ③视频录制时只能采用一个长镜头,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转切画面,不得后期配音合成和美化视频。


  ④视频中只能出现考生一人形象,文件名及视频中不得出现考生姓名、生源地和所在中学等个人信息,也不得出现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标识、背景等。


  ⑤考生表演视频不符合上述要求或无法正常播放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处理结果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四、资格初审


  1.初审与公示


  我校成立专家组,按照报名条件,对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本人表演视频等进行综合审核,按不超过合格公示人数4倍分招生项目择优确定具有现场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并于2019年1月18日前通过中南大学招生在线(http://zhaosheng.csu.edu.cn/)和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现场测试资格。


  2.网上确认


  获得现场测试资格的考生于2019年1月21日前到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现场测试,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


  3.网上缴费


  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需在2019年1月21日前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支付考试费,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的规定,考试费为200元/人。考试费一旦缴纳,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概不退还;逾期未支付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测试资格。


  4.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2019年1月23日下午15:00—17:00。


  确认地点:中南大学新校区毓秀楼。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申请材料中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现场确认合格者领取准考证,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拒不签订承诺书、申请材料原件不属实或未携带原件者,视为放弃现场测试资格,考试费不退。


  五、现场测试


  1.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1月24日


  地点:中南大学新校区毓秀楼


  2.测试内容


  测试方式为站点式面试,测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专业基础、综合素养三个方面。每个方面对应一个站点的测试内容,每位考生须参加3个站点的测试,每个站点的测试时间为5分钟。


中南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3.测试要求


  (1)考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否则视为放弃测试资格。


  (2)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参加测试,缺一者视为放弃测试资格。


  (3)专业能力和专业基础站点拉帘测试。


  (4)测试时仅限展示所报项目的测试内容,非测试内容不允许展示。


  4.合格考生确定办法


  (1)测试合格标准为60分。


  (2)根据招生计划,各项目按测试成绩和公示人数确定A类和B类合格考生公示名单。A类合格考生名单公示规则:招生项目测试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为序公示为第1至第10名,A类其余合格考生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为序公示为第11至第16名。B类合格考生名单公示规则: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为序公示为第17至第36名。


  (3)如个别招生项目测试合格人数未满,则空缺名额转至其他招生项目,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合格考生。


  (4)同分者以专业能力站点测试分高者优先,如专业能力站点测试分也相同,以专业基础站点测试分高者优先。


  (5)测试合格考生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后,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我校将公示无异议名单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及考生所在中学公示、备案。


  六、录取办法


  1.录取细则


  (1)录取时根据公示顺序进行,A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8人,总录取人数不超过18人。


  (2)满足录取条件的前8名A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可降至生源省份相应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和实行高考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艺术团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为准。未能按一本线录取的其他A类考生和B类考生可按不低于生源省份相应科类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且不低于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政策予以录取。上海市和浙江省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为高水平艺术团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0分。按照《中南大学招生章程》,对江苏省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最低等级要求为AA。


  2.志愿填报


  测试合格考生,须按照生源省份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在相应批次正确填报高考志愿,并按时提交《中南大学高水平艺术团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回执》。志愿未填报或志愿、回执填报错误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专业确定原则


  (1)具有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填报高水平艺术团公布招生专业(见附表),每名考生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其中经济管理类专业只能填报一个。


  (2)每个专业录取高水平艺术团的人数不超过3人,如报考某一专业志愿的人数超过3人(以高考文化成绩回执申请人数为准),则根据公示顺序择优确定专业。


  (3)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4)高水平艺术团按照专业招生、大类培养,不参加大类内专业分流,可以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申请转换专业。


  七、入学复查及有关事项


  1.高水平艺术团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并组织专业复测。如发现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违反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通报生源中学或单位以及省级招生部门。


  2.我校录取的中南大学高水平艺术团团员,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和学生艺术团的各项规章制度。我校将与录取考生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艺术团活动的义务和责任。


  八、其它事项


  1.每位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项测试项目。


  2.乐器、道具等测试所用物件考生自备。学校可提供架子鼓、小军鼓、低音提琴,须自备鼓槌和琴弓。


  3.考生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九、监督机制


  我校成立了招生考试监察办公室,全面负责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落实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的纪律与规定。


  十、联系方式


  招生办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校本部逸夫楼511


  校团委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新校区毓秀楼304


  邮编:410083


  招生政策咨询电话:0731-88830995


  校艺术团咨询电话:0731-88876338,88876361


  监督电话:0731-88879252,88830637


  十一、本招生简章由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中南大学招生章程为准



  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共青团中南大学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