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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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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说明


  一、考试科目及内容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试科目分为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考生任选其一)、视唱、音乐基础知识、听音识谱,各科满分分别为120分、50分、20分、10分,总分为200分。考试分为笔试和个体测试两部分,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识谱为笔试科目,两科合卷考试;专业主科(声乐、器乐)和视唱为个体测试科目。


  全省统一考试规则、统一考场设置、现场录音录像、全省集中评分、网上公布成绩。


  二、考试形式及要求


  (一)声乐


  声乐主科主要从考生声音条件、演唱方法、表现能力与作品难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考生自选一首曲目(歌曲或戏曲片段),主要用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和通俗唱法演唱考试。声乐主科考试不提供现场钢琴伴奏。


  要求思想内容健康,音色甜美,音质纯净,有良好的科学发声方法(喉头稳定,富有共鸣,有气息支撑),吐字清楚,风格把握较为准确,音准节奏正确,有良好的乐感和演唱气质,表现能力强,形象佳。


  (二)器乐


  器乐主科主要从考生演奏姿势和方法、演奏技巧、表现能力与作品难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考生可自选乐器种类,主要包括各种键盘乐器、各种常见常用的西洋管弦乐器、民族管弦乐器与电声乐器等(除钢琴以外,其他乐器考生自备)。


  要求音准、节奏均好,演奏姿势、方法正确,基本功扎实,演奏技巧高,表现力强,有良好的乐感,风格把握较为准确,演奏气质良好,形象佳。


  (三)视唱


  视唱即看谱即唱,主要从考生音准、节拍节奏、视谱能力、表现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生使用考场准备的平板电脑现场抽题,试题为五线谱,不分等级,难度设置在两升两降调号范围以下的各类调式,可用固定唱名法或首调唱名法视唱,两种唱名法分值相同。


  (四)音乐基础知识


  音乐基础知识包括音乐理论基础和中外音乐常识两部分内容,是学习音乐应该了解和掌握的基本知识。考生可参考李重光的《音乐理论基础》、《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基础知识考试指南》(河南省教育学会高中等学校招生考试专业委员会编)及现行中学统编教材,掌握音乐基础知识,具备音乐基本鉴赏能力,并能正确表达与运用。


  (五)听音识谱(给标准音)


  听音识谱采用五线谱记谱,主要考核考生对音高、音调、节奏的听辨和识别能力。考生收听用钢琴弹奏的录音,根据标准音听辨识别旋律音程、和声音程、和弦、节奏、旋律片段等。要求考生能够准确听辨识别音高并能辨别正确的节奏节拍划分。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笔试科目


  2021年12月4日8:30—10:30;


  笔试考点设在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地,具体由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通知。


  (二)个体测试


  考试地点:声乐考点设在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地,器乐考点设在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郑州登封市崇高路8号)。考试时间从2022年1月5日开始分批进行。考生应于2021年12月26日8:00至12月29日18:00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预约具体考试时间,填写曲目名称、调式。约考日期截止前,除约考时间外,考生填报的其他信息可有一次修改机会。


  四、注意事项


  考生自觉佩戴医用口罩,做好自我防护。主动接受学校或当地招办的健康排查和考试过程中的防疫检查。对于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以及健康监测发现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凭考前3天内的核酸检测报告(阴性)到所在学校领取省统考准考证或经审核盖章的《个体测试审核确认单》,参加专业考试时,除携带考试要求的证件外,还需同时出具考前3天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一)笔试科目


  使用答题卡答题,考生应提前准备好2B铅笔、0.5毫米的黑色墨水签字笔等文具。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书报、资料、手表和其他计时工具等非考试必需物品进入考场。


  (二)个体测试


  1.考生不得化妆,不得穿演出服,凭本人身份证、省统考准考证、个体测试审核确认单,于约定时段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候考室(区)准备考试,本人约定时段开考后未到场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生进入候考区域不得携带、使用通讯工具,不得随意出入或与他人交谈,按照计算机随机生成的考试顺序候考。


  2.声乐主科考试不提供现场钢琴伴奏。若需伴奏,考生应提前自备伴奏录音U盘,仅限于钢琴伴奏形式(通俗唱法不限),且U盘内只能存储考试伴奏唯一文件,不得存储其他内容,文件为MP3格式,文件名为考生号+考生姓名+曲目名称,如“2141xxxxxxxxxx张xx我爱你中国”,若临场考试因异常情况不能播放,考生可以清唱,不影响评分。


  3.考生需进行身份验证(核对证件、指纹或人脸识别、摘下口罩拍照)。身份存疑的考生,考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带到考务办公室由主考核验。


  4.视唱与专业主科为同场考试。考生进入考场后不作自我介绍,先到地面红色“十”字标识中心位置进行视唱考试,然后到地面黄色区域进行主科考试。


  视唱科目,考生使用平板电脑抽题并进行备考,备考时间1分钟,考试视频录制时间1分钟。


  声乐主科考试,可进行20秒的伴奏试音,调至合适音量后,伴奏音乐从头播放。多段歌词只演唱一段,反复部分不唱,直接进入结尾,声乐主科考试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


  器乐主科考试,考生应提前自备乐器(除钢琴外),且只允许演奏一种乐器,调音须在候考时完成。考试时曲目重复部分只演奏一遍,时间较长的曲目,可选择能够展示考生水准的片断组合演奏。打击乐器(板鼓、排鼓、小军鼓、架子鼓)考生可自备伴奏录音和播放设备(不得使用手机),其他乐器一律不得使用伴奏录音。器乐主科考试时间不得超过4分钟。考场有倒计时提醒,考生应注意把握考试时间。


  5.候考期间和考试结束后,考生必须佩戴口罩。考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只能考试一次,不得重复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