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下午,江苏省公布高考改革实施方案.根据新方案,总分值设置为750分.考生总分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
总分升为750分,采用"3+1+2"模式
新的高考模式中,总分值设置为750分.考试采取"3+1+2"模式.其中"3"是指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1"是指考生在物理、历史两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所选择的1个科目;"2"是指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所选择的2个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每门150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30分.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100分.其中,物理、历史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以等级分计入总分.学生所选的选择性考试科目,其所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组成部分,其成绩纳入统高考总分.
合格性考试每年1次,安排在1月份,考试成绩长期有效.学生在高二第一学期末可首次参加合格性考试,考试科目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7门中选择,学生在高三第一学期末可参加语文、数学、外语以及上述7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选择性考试每年1次,安排在6月份,与统一高考科目同期进行,考试成绩当年有效.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选择性考试成绩以分数呈现.
改革高招录取模式合并本一本二批次
根据新方案,江苏高考将按照物理等科目类、历史等科目类,分开计划,分开划线,以平行志愿方式投档.高校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以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合并本一本二批次.在条件成熟后,探索投档模式改革试点,进一步增加高校招生和考生录取的双向选择机会.
此外,将建立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制度.按照因材施教、多次选择、面向人人的原则,建立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制度.加快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逐步建立"职教高考"制度,突出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和培养规律,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渠道.
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精神,结合江苏实际,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导向,江苏将全面开展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建立全省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强化过程性、常态化监管,确保综合素质评价客观、真实、准确、可信.
综合素质评价围绕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自我认识与生涯规划等六个方面进行写实记录,建立个人档案.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学生高中毕业前,个人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将以统一格式提供给高校.在考生分数相同时,高中学生综合评价可作为高校优先录取和优先安排专业的依据.高校应在招生章程中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使用办法,提前公布,规范、公开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