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是首批国家重点建设“211工程”高校,2017年9月正式进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的高校行列。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2019年北京工业大学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为我校建设成为“国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的研究型大学的目标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
一、招生对象
凡符合北京市高考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对电子信息、先进制造、建筑规划和经济管理四个专业类别的相关招生专业有浓厚学习兴趣、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理工科类考生。
二、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自主招生计划共43人,纳入我校年度招生总计划。
三、招生专业
1、招生专业类别:电子信息类、先进制造类、建筑规划类和经济管理类。
2、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如表1所示。
注:各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最终公布的数据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我校自主招生的北京市高中毕业生,应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学习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二等奖(含)以上或全国决赛获奖者。
注:论文、专利和软件著作权不作为评审依据,均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
2、报名方式
全部采取考生自行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高中理工科类毕业生,均可向我校申请参加自主招生,按要求完成相应报名手续,并须提交所在中学或原毕业中学提供的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
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所在中学或原毕业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初审通过考生所提交的竞赛或结业证书的名称、内容将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站上详尽公示。
2019年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报考学校数量不得超过3所。
3、报名流程
(1)2019年3月27日,我校在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网上发布《北京工业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及报名相关文件。请考生登录北京工业大学http://www.bjut.edu.cn点击“招生就业”进入本科生招生网阅读我校报名通知。
(2)3月27日10:00点起,考生可通过“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并打印网上填写的各项报名材料。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报名资格以4月10日前收到以下邮寄材料为准:
A.从“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打印的网上填写好的各项报名材料。
B.考生的个人简历,简历撰写模板建议见附件1。
C.考生本人签字的《北京工业大学自主招生个人陈述》。撰写个人陈述的建议见附件2,内容可不拘泥于个人陈述撰写建议中的细节,字数不超过3000字,以独立纸版文件形式出现在邮寄材料中,不能只填写在报名表中。
D.中学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能说明考生高中阶段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发展情况的材料。例如,考生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复印件、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复印件、以及其他反映考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支撑考生说明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写实性材料等。
注:请报名考生将以上报名材料一同寄送至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明确标注“自主招生”和考生姓名。邮寄时间以收件邮戳为准,逾期无法参加初审。
(3)2019年4月8日10:00,考生报名截止。
五、选拔方式
1、资格初审
对于报名考生,我校组织专家进行初审。我校将依据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和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从考生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反映考生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及综合素质发展等综合因素,择优选拔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能力面试。
2、综合能力面试
通过我校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能力面试。
我校2019年自主招生拟发放认定资格证书不超过65个。
考生的总成绩由资格初审成绩(占40%)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占60%)组成。按总成绩优先的方式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
体质测试合格是考生获得认定资格的前提。
3、体质测试
通过我校自主招生初审进入综合能力面试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质测试。体质测试包含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引体向上(男生)/仰卧起坐(女生)三个项目,每个项目满分为100分,三个项目得分总分达到180分为合格。未参加体质测试或成绩不合格者将不能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体质测试得分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组标准为准。体质测试成绩不计入考生的总成绩。
体质测试时间与综合能力面试同一天举行。各测试项目具体时间安排在面试当天予以通知。
4、时间安排
(1)2019年4月底前,我校组织专家完成对报名考生的资格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初审合格者将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能力面试。初审合格名单及相关信息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考生可同时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上查询初审结果。
(2)2019年6月9日,我校组织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面试及体质测试。
(3)2019年6月22日前,我校根据考生总成绩确定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考生可同时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上查询资格认定结果。我校也将按要求将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注:以上各时间段的工作具体要求和安排,届时详见我校本科生招生网,恕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面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六、录取方式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北京市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应达到我校在北京市本科理工科类第一批次模拟投档线下20分(含20分)以内且不低于北京市本科理工科类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高考成绩公布后按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在自主招生所在批次填报我校志愿(按含政策加分的高考成绩确定录取,录取总人数不超过43人)。在高考填报志愿时专业志愿只限从表1的九个专业中选择填报(专业志愿以高考报名志愿为准),依据我校“对政策加分实行调档加分、进专业不加分”的总录取原则,我校按照自主招生考生的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招生计划内予以审查录取。
自主招生总成绩排名前两名者,录取后经考生本人同意,可直接进入北京工业大学樊恭烋荣誉学院学习,免于参加樊恭烋荣誉学院新生选拔夏令营的测试环节。
七、组织机构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由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有关部门、学院和专家参与实施。专家的遴选严格坚持师德师风和业务素质标准并执行回避制。
八、约束和监督机制
我校遵循“严格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开展自主招生工作。每名考生的报名材料由三位以上专家进行评审,面试过程全程录像,考生入场严格审查,考生面试顺序、面试专家和考生的考场安排等均由抽签随机确定。考生初审合格名单、资格认定名单、录取名单及相关信息均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按时进行公示。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我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参与并实施监督,同时设有举报电话,主动接收社会各界的监督。
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选拔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同时严禁本校教职工开展或参与涉及我校自主招生选拔的辅导和培训。
九、附则
1、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北京教育考试院,由北京教育考试院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2、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其它录取要求以我校公布的2019年招生章程为准。
3、申请参加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的相关信息。凡因未能按我校要求如期办理相关事项或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4、我校自主招生报名及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十、联系方式
北京工业大学网址
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网
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微信: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7391609(8:00--12:00,13:30--17:00,双休日除外)
举报电话:010-67392231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24
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