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是我国首批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首批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首批设置文、理科国家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首批入选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以及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选拔优秀创新人才,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要求,结合兰州大学本科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和办学特色,特制定本简章。
2019年保送生招生工作具体招收办法如下:
一、招收对象
获得教育部保送生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具体包括以下三类:
1.高中阶段入选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高中阶段获评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具备保送资格,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的十六所外国语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1.招生总计划不超过49名,分专业录取数不超过相应专业2019年招生计划数。
2.外语类保送生可在英语、俄语、日语三个专业中选择。
3.非外语类保送生可在兰州大学本科招生专业目录(见报名系统)内选择除艺术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计划、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等特殊类型招生专业以外的专业。
三、报名要求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19年1月10日至1月16日通过“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bssbm/)自行网上注册报名,完整且准确填写后提交,打印《兰州大学2019年保送生申请表》,按系统提示及要求上传以下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或照片:
1.《兰州大学2019年保送生申请表》(须由学生本人和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2.个人陈述(在报名系统提交,由学生本人亲笔签名)。
3.学生个人高中期间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4.具备保送生资格的获奖证书及其他获奖材料(该要求针对非外国语类保送学生)。
5.近半年全身立姿彩色照片。
6.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表。
考生上传到报名系统的所有材料必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无效。
四、选拔程序
(一)报名材料初审
我校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请考生于2019年1月17日通过兰州大学本科招生网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状态,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我校的下一步考核。
初审合格考生须准备与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材料一致的报名纸质版材料一套(A4幅面),左侧装订成册,考核测试时交监考老师核验留存(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现场核验,复印件装订成册即可)。
(二)考核测试
报名材料初审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笔试和面试考核。
1.测试内容
笔试:语文、数学、外语。
面试:综合素质考察。
2.测试时间
2019年1月19日,上午:笔试,下午:面试。
3.测试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
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将通过手机短信和兰州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公告方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短信通知和网上公告信息。
(三)资格确定
我校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虑申请者高中阶段的学习成绩、获奖情况和保送生测试成绩,结合教育部公布的资格名单确定保送生拟录取结果,考生可在测试结束后7天左右登录兰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lzu.edu.cn)查询预录取结果。
五、录取政策
(一)参加保送生测试的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二)竞赛获奖的保送生原则上录取到与获奖科目相关、相近的专业,外国语中学(学校)的保送生只能录取到外语类专业。
六、监督办法
(一)我校保送生招生工作将在兰州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我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931-8912159)。
(二)拟录取学生名单将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我校本科招生网及考生所在中学予以公示。我校保送生拟录取考生如不具有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的保送生资格,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三)有关中学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开组织推荐工作,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及学生的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931-8912116、8912229,传真:8912229。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邮编:730000。
兰州大学主页网址:http://www.lzu.edu.cn。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b.lzu.edu.cn。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E-mail:zsb@lzu.edu.cn。
八、本简章由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