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招生对象
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中具备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第二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英语(外国语学院)、法语、德语、日语、英语(国际翻译学院)、西班牙语招生人数为0—5名;朝鲜语、阿拉伯语、俄语招生计划不限,择优录取。
招生专业 | 计划招生人数 | 招生专业 | 计划招生人数 |
英语(国际翻译学院) | 0-5 | 英语(外国语学院) | 0-5 |
西班牙语 | 0-5 | 法语 | 0-5 |
朝鲜语 | 不限 | 德语 | 0-5 |
阿拉伯语 | 不限 | 日语 | 0-5 |
俄语 | 不限 |
第三条 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生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bssbm/)注册并登录,按网上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下载打印申请表,经个人签名、中学审核盖章后扫描上传申请表,确认报考。
二、报名时间
2019年1月2日—7日
三、注意事项
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学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获奖证书、相关作品及证明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不予受理。
第四条 选拔程序
一、初审:学生于1月9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应于1月10日登录报名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科目:语文、外语,各50分,满分100分,共120分钟。
笔试主要考查阅读理解与写作。外语科目设英语卷和小语种卷,考生可根据中学所学语种选择相应的卷种。
(二)面试内容: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语种为考生中学所学语种。语种为小语种的考生,面试前将加试30分钟的英语笔试(主要考查阅读理解),作为面试时的参考材料之一。
(三)测试地点:中山大学南校园
测试时间:1月1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名单确定:根据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入选学生名单及其预录取专业。笔试或面试不及格(60分)者不予录取;笔试、面试均及格者,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进行排序,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同分则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顺序进行录取。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外语类保送生入学后本科阶段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就读朝鲜语、阿拉伯语、俄语的外语类保送生,将获得珠海校区汉语言文学专业的辅修推荐资格或珠海校区历史学、哲学、国际政治、会展经济与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金融学等专业的辅修或双学位推荐资格。
预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公示、报送、审批及办理手续,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与普通高考录取通知书同步发放。
第五条 监督管理
一、中学及学生应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学生的保送资格,暂停学生所在中学推荐资格三年,并通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
二、为保证保送生招生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关选拔程序及录取结果将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三、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校将对所有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职责。
第六条 附则
本简章适用于中山大学2019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ysu.edu.cn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0-84036491
监察处电话:020-84115582